幻灯二

无人机让飞不(让无人机“放飞自我”,男子获刑3年)

“我认识到了我的错误,以后再也不会从事违法的事。”近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省内首例提供非法程序破解无人机案宣判,被告人冉某因犯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冉某本是一名无人机爱好者,在一次偶然了解到可以通过非法软件破解无人机飞行高度、禁飞区域等限制的消息后,在经过多次尝试,成功让无人机“放飞自我”。

“哇,真牛!你的无人机怎么可以飞那么高?帮我也调一调吧。”“我给你钱,你帮我调一下飞行高度!”冉某将破解后的无人机拍摄的视频上传至互联网后,收到许多网民的留言。

2020年8月,冉某通过计算机远程操作的方式为他人破解无人机限高、限飞等限制,并获得了第一笔“感谢费”。

动动手指,进行简单的操作就能收获金钱,冉某嗅到了商机,谋生了用此方法牟利的想法。随后,冉某将破解后的无人机拍摄视频上传至优酷、腾讯等网站,并留下QQ号、微信等联系方式,开始有偿为他人破解无人机飞行高度、禁飞区域等限制。

经查,2020年8月至2022年5月期间,冉某通过计算机远程操作的方式以500元至800元人民币的价格为他人提供非法破解无人机限高、限飞服务200余次,获利人民币79589元。

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对冉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未申报而在限制区域、高度进行无人机‘黑飞’的行为,违反了民用航空器的飞行安全规定,情节严重的,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应该遵守相关法规,维护安全飞行的良好环境”该案承办检察官说,按照法规规定或者出于飞行安全的考虑,正规出厂无人机的控制系统内会设置飞行高度、区域的限制,机场、军事管制区、人员密集区等区域会设置禁飞或限飞。提供非法程序破解无人机限飞、限高等限制,情节严重的行为,将面临刑事追究,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破解20次以上、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即涉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转自: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贵州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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