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日照沙石群(“无人机”助力公益诉讼,日照检察“歼灭”37家非法沙石场)

自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日照市岚山检察院民行科树立绿色司法理念,更加重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力度,督促日照市环保局岚山分局、日照市国土局岚山分局、岚山区碑廓镇政府等单位依法查处关停37家非法洗沙场及石子场,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资源安全。

取证利器“无人机”的运用,在干警办案过程中起到了明显作用,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2017年7月,岚山区检察院在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碑廓镇二朱曹、费家湖、西辛兴等多个村庄村存在非法洗沙、非法加工石子现象。经调查核实,现查明:多家非法洗沙场及石子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办理用地手续,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非法从事洗沙和加工石子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占用了大量土地,严重污染环境,扰乱了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秩序,造成河砂资源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噪音污染扰乱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案件办理过程中,岚山区院利用专业“无人机”助力办案工作,运用“无人机”对非法洗沙场和石子场进行现场拍摄取证和动态跟踪,所拍摄的矿产资源破坏场面令人触目惊心。岚山区院根据调查核实的系列证据,按照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要求,于2017年8月7日分别向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岚山分局、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岚山分局、岚山区碑廓镇人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3份。

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岚山分局、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岚山分局、岚山区碑廓镇人民政府对检察建议均高度重视,国土、环保、镇政府积极开展非法洗沙场及石子场的摸排工作,国土部门牵头及时制定了查处非法洗沙场、石子场的执法方案,组织了由国土、环保、行政执法、镇政府、供电公司、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参加联合执法活动,短短10几天时间就连续开展联动执法活动3次,通过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查封、扣押、断电等相关措施,依法关停了37家非法洗沙场、石子场。

优良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环境得益于前期岚山区院办理的对环保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的办理在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引起了强烈反响,提升了行政执法部门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步,岚山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跟进监督,按照“向前一步解决问题”的工作理念,全面监督拆除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及时清理相关生产原料,进一步监督相关单位做好土地、生态修复工作,切实解决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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