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西安无人机管控区域查询(无人机“黑飞” !西安蓝田警方开出首张罚单!)

为依法查处操控“低慢小”航空器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护航十四运 奉献我的城”主题实践活动,蓝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及各派出所按照市局“细致、精致、极致”和“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总要求,树立底线思维、健全责任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责任机制、摸排管控、警种协同、宣传教育和“禁飞”等措施,扎实做好“低慢小”管控工作,全面构建地面管理与空中管控无缝衔接的安保壁垒,全力夯实“十四运”及“残特奥会”期间空中安全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控机制。

建立“低慢小”航空器排查管控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巡特警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履行属地责任。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先后下发相关文件文件,及时传达上级要求,细化管控措施,确保管控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摸排宣传,扩大管控范围

依托摸排重点要求,通过民警走访、派出所协作等渠道,对全县各个旅游景点、婚纱影楼、政府机构等拥有“低慢小”的单位及爱好者进行了地毯式走访、排查、登记。发放管控通知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共走访排查各类单位75家,掌握我县航空器操作人员5人、航空器4架、滑翔伞2架、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行业协会及俱乐部2家,并全部落实管控措施。同时,依托县局统一宣传及民警入户等方式,大力开展“低慢小”管控宣传教育,使商户、单位及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慢小”航空器持有者熟悉、了解“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审批规定及处罚条例,使大家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低慢小”管控工作的开展,引导群众自觉维护“空域”秩序,全力营造从严管控氛围。

三、强化科技支撑,掌握空域先导权。

购置无人机反制车及反制枪,加之前期投入使用的七架大疆牌无人机,巡特警大队全面整合资源,经层层选拔,选出了专业素质强的民警及辅警,历经两个月的酝酿和筹建,“警航中队”于2021年5月正式成立。警航中队积极探索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无人机在治安防控、应急处突、安保维稳及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构建“空地一体”的立体防控网络。累计空中巡逻出动无人机70架次,飞行时长1400分钟,反制无证黑飞无人机300架次,批评教育4人。并积极出动警力及无人机反制车、反制枪,配合市局警卫任务中的“低慢小”管控工作,以最高标准投入任务,从难从严、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获得市局通报表扬。

四、强化联勤联动,及时查获无极人“黑飞”案件。

县局进一步完善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沟通协作、情报互通机制,树立“低慢小”管控处罚思维,有效提升管控水平。2021年8月17日下午16时许,汤峪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巡逻工作中,途径汤泉广场附近时,发现一架遥控无人机在距辖区垂直距离约100余米处进行航拍。考虑到无人机飞行位置可能会对辖区涉密单位拍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目测无人机轨迹后,安排民警分两路进行查找,一路驾车在可疑路段区域进行查找,一路采取步巡方式进行查处,走访约30余人,排查约10余宾馆等场所,最终在汤峪汽车站附近的乡间小路上找到了正在遥控无人机的操作人员贾某。派出所民警当场责令停止飞行作业,将无人机回收,并立即将此情况汇报警航中队。经警航中队联合派出所调查了解,无人机操作员贾某系陕西商洛人,出于自己的摄影爱好,就来到汤峪镇周边用自己购买的无人机升飞航拍取景。其所有的大疆牌无人机在汤峪镇堂子街村、汤峪温泉广场上空进行飞行拍摄,飞行高度为150米,已经超出了管理规定的上限高度,其本人无无人机驾驶执照且未向相关部门进行空域申请和飞行报备。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普及有关无人机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在警航中队的指导下积极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在达到教育一大片的同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局相关部署,严格落实“低慢小”航空器管控措施,严查各类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督导“禁飞”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做好十四运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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