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无人机怎么玩儿(无人机这样玩,就是作死!)

民用无人机是近年来的新物种,随着技术的成熟,无人机的使用成本也越来越低,这无疑给了摄影爱好者们一种前所未有的拍摄体验,对于安心拍照,热衷于摄影创作的人来说,迫切希望飞友们都能遵守规则,保持头顶这片蓝天的纯净 —— 杜绝“黑飞”!

自从关注无人机拍摄以来,除了拍摄本身,我也在不断关注政策的变化、可飞行空域的变化。飞了4年多,有过炸机的经历,虽然不严重,但我认为安全飞行、谨慎飞行,于人于己,都是一种责任。

总有一种担心,无人机航拍的管控会越来越严;也总有一种担心,有些脑残会玩出大事,这两年不断有“黑飞”、“作死飞”的视频出现,这些脑残们引起了遵纪守法飞行者们的众怒,总有人在挑战底线,不顾一切地作死!好好的一些飞行区域都不再能安心飞行,甚至不再能飞行。反无人机联盟的出现,各种“打飞机”、“干扰器”的出现会让我们的航拍越来越困难。也许某一天,一定要持证飞行;也许某一天,头顶上的天空都是禁飞区,不知道广大航拍良民们会不会想哭。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事情不是没有出现过,前几年在出现无人机之前,总有一些亢奋的爬楼党,表演各种作死,各种违规,各种闯入。前几日,江苏盐南警方的一张500元“黑飞”罚单一出,又炸裂了!在民航客机降落航道的下方,在“净空区”黑飞,大大的作死;不过还是有脑残们义无反顾地支持,说只要500就能在禁飞区爽一把很实惠,看到这些评论有种吃了蟑螂的感觉!最后想说,那些喜欢在市区上空表演各种飞行杂技的,穿各种桥各种洞的(持证报备飞行除外),你们那自以为是的牛逼是建立在妨碍公共场所安全,污染无人机飞行环境的基础上的。至于那些“黑飞er“,No zuo no die!盘点2020年的黑飞事件

4月9日 湖南长沙

长沙市某传媒公司员工赵某、张某、胡某3人在拍摄宣传片过程中,带上3架无人机在长沙市某地上空施放飞行。经调查,该区域属于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赵某等3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放飞无人机,严重影响飞行安全,所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5月11日,长沙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3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分别对3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来源:长沙警事)
4月29日 江苏苏南硕放机场4月29日当天中午12时许,机场工作人员根据无人机侦测防御系统报警,在锡兴路华虹半导体公司门口发现有1名飞手在放飞无人机,民警将飞手及无人机带回新吴区路东派出所处理,依法对飞手进行了书面警告。(来源:江南晚报)5月4日 广东深圳罗湖两名无人机爱好者在大剧院附近各自操作一部无人机,被桂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警方调查了解,被查获的两名男子蒋某、陈某分别遥控一部大疆无人机,在大剧院上空进行飞行拍摄,飞行高度分别为 320 米及 500 米 , 超出了管理规定的上限高度。据称,他们是无人机爱好者,当天是在大剧院周围露天广场上进行拍摄,但没有征得航空部门的批准,也没有按规定持有无人机驾驶证照,他们以为只要买来无人机,想飞就飞,完全没有想到已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民警对他们宣讲了有关无人机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对二人处以 1000 元行政处罚。(来源:深圳晚报)5月21日 海南琼海市5月21日上午,海南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与琼海公安联动执法,查获一起故意侵入无人机禁飞区事件,嫌疑人已留置琼海市公安局处理。经初步审查发现,该嫌疑人以商业视频拍摄为目的,恶意破解无人机禁飞区和限高程序,操纵无人机多次侵入博鳌机场上空管控空域,最高侵入高度达到了1608米,严重威胁博鳌机场航行安全。(来源:海南省交通运输厅)5月28日 陕西西安咸阳机场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广德路派出所查获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一男子在未向公安机关报备的情况下,利用遥控装置驾驶“无人机”擅自在机场禁飞区域飞行,被空港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来源:华商网)6月1日 海南儋州2020年5月29日9时许,在违法行为人龙某成的安排下,违法行为人黎某尧、郭某冲、邓某坚驾车至儋州市和庆镇尧龙河附近,使用无人机对尧龙河进行违规航拍、测绘,在航拍、测绘期间,飞行高度超过500米以上,侵入了海南省某军事禁飞区的空域,影响到了海南省的飞行秩序,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儋州市公安局依法分别对龙某成、黎某尧、郭某冲、邓某坚等四名违法嫌疑人处行政拘留5日处罚。(来源:儋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6月5日 湖南长沙被查获的三名男子赵某、张某、胡某是长沙某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当天为拍摄宣传片特地在湘府路大桥附近取景。“没有征得航空部门的批准,也没有按规定持有无人机驾驶证照,他们以为只要买来无人机,想飞就飞,完全没有想到已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民警对三人宣讲了有关无人机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批评教育,鉴于三人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三人分别作出了罚款200的处罚。(来源:芒果都市)6月24日 广东深圳皇岗口岸6月24日11时许,皇岗口岸派出所民警在口岸广场巡逻时,发现广场区域有名携带疑似飞行器操作手柄的市民。只见他仰望天空,时不时与身旁另一名同伴交流,配合观察。民警凭经验判断,两人很有可能在"黑飞"。于是,民警上前要求两名人员停止飞行,暂扣飞机,并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经民警调查确认,两人在管控区域飞行,并未申请审批。当日16时许,另一名民警也在皇岗汽车站附近发现1名市民在放飞无人机。民警发现该市民时,他正在调整飞机高度,找拍摄角度。经询问,该无人机操作者是南山区某科技公司员工,期望拍到皇岗口岸旧貌新颜对比图。最终,福田警方对两起"黑飞"的"飞手"处以罚款人民币 1000 元的处罚。(来源:深圳晚报)7月3日 四川绵阳当天中午,绵阳机场净空办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三台县芦溪初中学校放无人机,该区域属于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净空办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并赶往事发现场,配合芦溪派出所将该男子抓获。经查,该男子在芦溪初中校内操场上使用无人机,拍摄其女儿班级毕业集合照片,未有任何相关申报审批手续,属于违规飞行。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该男子作出批评教育和行政罚款。净空办对该男子进行了净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警示。(来源:民航资源网)8月11日 江苏苏南硕放机场苏南硕放机场场务人员发现无人机侦测防御系统报警,系统定位报警点位于望亭水利枢纽管理所附近。5名飞手正在放飞无人机,工作人员立即制止,要求飞手将无人机降落。所幸当时没有航班起降,闯入“禁区”的无人机被及时制止,新吴区国科园派出所对涉事飞手作出200元经济处罚,并收缴了无人机。(来源:江南晚报)8月19日 江苏苏南硕放机场机场工作人员在新吴区鸿月路上发现2名飞手正在放飞无人机,巡视人员立即制止并通报公安部门。当天,新吴区鸿声派出所对涉事飞手作出书面警告处罚。(来源:江南晚报)9月18日 河北三名测绘公司员工因该试飞活动未申请飞行空域、飞行计划,其航拍行为也未申请,在试飞拍照时,被雷达监测发现为异常空警,后出动武装直升机查证并将其迫降。9月8日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韩某等3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来源:北青网)9月29日 广东佛山一男子在高铁马踏站违规操作无人机被佛山铁路公安处茂名站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经调查了解,因对高铁线路情况十分好奇,该男子未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证,未经报备和相关部门批准,在马踏站升放无人机对高铁线路进行高空拍摄。根据《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茂名站派出所给予该男子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来源:佛山铁警)10月19日 江苏盱眙一男子利用遥控装置操作“无人机”擅自在驾驶证科目二考场的禁飞区域飞行,被古桑派出所依法抓获。违法行为人姚某在未取得航空器驾驶证的情况下,仍然操控无人机,在盱眙县古桑街道办事处驾驶证考场上方飞行、悬停,其行为既构成了扰乱单位秩序,同时也构成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航空器。随后,警方对违法行为人姚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宣讲有关无人机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姚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坚决避免发生类似错误。(来源:盱眙TV)11月5日 四川绵阳机场两男子在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黑飞”无人机,被公安机关施以行政处罚。5日上午9时许,两男子分别在绵阳市高新区辛店子和涪城区新皂镇附近违规放飞无人机进行视频拍摄活动,被绵阳高新区永新派出所巡逻民警挡获。经查,两男子未经申报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违规飞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2项和《四川省民用机场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29条第2项规定,分别给予两人200元、1000元的行政罚款。(来源:民航资源网)11月18日 江苏省淮安市用无人机对科目二进行作弊,多名驾校教练帮270名学员作弊被公诉。从2019年2月至7月9日,师徒二人共组织200余名驾校学员在机动车考试证考试科目二中作弊。18日上午,这起淮安市首例使用无人机指导考生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二考试的组织考试作弊案在该市清江浦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案的26名嫌疑人均被指控犯组织考试作弊罪。(来源:扬子晚报)11月19日 上海进博会后期,警方通过视频巡查等方式,发现一男子在河南北路桥上施放无人机。陈某明知进博会上海全市处于禁飞期间,但仍执意到人流密集地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的无人机进行施放活动。因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陈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来源:看看新闻Knews)12月21日 湖北武汉铁路一名34岁的男子李佳(化名,黑龙江哈尔滨人)私自在武汉火车站广场飞行无人机,被武汉铁路公安处武汉车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铁路警方依法给予李佳行政罚款500元。(来源:武汉晚报)12月21日 四川绵阳12月21日,一名男子在四川绵阳市游仙区东湖公园违规放飞无人机,被公安机关行政罚款1200元。当天下午,绵阳机场工作人员进行例行净空巡查时,根据无人机飞行轨迹观察到放飞男子。巡查人员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民警将该男子和无人机挡获,移交机场公安分局处理。(来源:红星新闻)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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