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玫瑰花(无人机已上线 种这种“花”的要小心了)
为抓好马街乡禁种铲毒工作,全力确保“零种植”“零产量”目标实现。近日,麻栗坡县公安局马街派出所利用无人机在辖区内开展“禁种铲毒”专项整治视频巡查行动。
期间,民警使用无人机在辖区相关区域上空进行巡查,发现一处疑似罂粟原植物,民警随即对该区域进行低空侦察,确认该原植物确系罂粟原植物后,民警赶至现场,及时将罂粟原植物铲除。因该村民种植的棵数较少,且配合铲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民警通过典型案例向其宣传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性以及公安机关的处罚力度。
下步工作中,马街派出所将常态化利用无人机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真正形成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天罗地网”,让罂粟无所遁形!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