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航拍无人机执照怎么办理(经营性航拍活动可申请取证了!无人机时代将要到来!)

为了规范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加强市场监管,近日,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无人机运营商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对如何取证以及监管等进行了明确。这一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届时起,经营性航拍活动可按照规定申请取证啦!

黄三角早报记者 张园园

实名登记的无人机航拍前却很少申报

无人机正在更大的范围内被应用。据了解,由于无人机自身优势,目前东营已有不少部门借助无人机,进行巡航、检查、蚊蝇消杀等工作;除此之外,利用无人机航拍,不仅是摄影爱好者的新手段之一,更有企业或个人借助无人机来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一般就是有需要进行航拍的活动,就直接过去帮忙航拍了。”有自己工作室、从事摄影、航拍的李先生说,此前按照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他对自己的无人机进行了实名登记,无人机飞行高度由30米之内,提高到120米,“常规的航拍都能满足。”此外,对无人机禁飞区,李先生说之前也都做过相关的了解,在接活之前也会跟客户交流,“很少到禁区,比如机场周边等地飞。”

不过,使用无人机从事经营性活动,需要事先获得空域管理部门批准,对此李先生说自己并不知道,对获批条件更未曾了解过。记者采访中也发现,这一现象并非个例,不少从事直播、视频拍摄等航拍业务的企业,也很少进行相关的报备,而原因和批准条件有很大关系。

据悉,按照规定,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向哪个部门申请?”不少人对此并不知情。此前,也有报道中称,有相关企业曾想获批、避免“黑飞”,但对报批中必须要用到的由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证,却没有途径获得,只能以“飞行演示”等各项名义规避管理,处于“黑飞”状态。

申请许可需四个条件四种情形申请不受理

最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的制定和发布,意味着上述行业管理空白将被填补,而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也将必须取得相关许可。此外,《办法》还对如何取证以及监管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按照这一《办法》,民航局将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颁发及监管管理工作。

根据《办法》规定,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即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该企业名称在相关系统中完成使命登记;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的,还需要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被驳回,且在一年内再次申请,则不能获得相关许可证。此外,不予受理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申请的,还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后被撤销,三年内再次申请的;或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民航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的企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按照规定,使用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航空喷洒(撒)、航空摄影、空中拍照、表演飞行等作业类和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类的经营活动,都适用这一最新《办法》。而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载客类和载货类经营性飞行活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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