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无人机要报备吗(我市发出通告 飞无人机须登记备案)
南充新闻网讯(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治钦)记者6月16日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枪爆管理大队获悉,为加强全市无人机飞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飞行行为,6月15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开展民用无人机登记备案》通告,对全市范围内的民用无人机开展登记备案工作。此举意味着,即日起,要想在南充城乡范围内飞无人机,必须先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据悉,自6月15日通告发布后,市民踊跃登记,咨询电话不断。截至16日下午,公安机关已登记备案无人机125台。
据了解,此次登记范围的民用无人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大于250克(含250克),并从事非军事、警务和海关飞行任务的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登记时,无人机持有者或单位携带无人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治安大队现场登记备案。对未按规定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照《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公民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已持有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应于7月15日前完成登记备案。2023年6月16日后购买无人机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无人机‘黑飞’严重威胁机场飞行安全,去年南充机场就发生了3次被不明信号干扰影响致民航航班备降成都、重庆,多架航班进离港受限,旅客滞留机场的事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枪爆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各县(市、区)分别设有登记备案点位,请无人机持有者尽快到公安机关完成登记备案。7月15日后,公安机关将开展全市范围内民用无人机“黑飞”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南充高坪机场净空区域包括机场长远规划跑道两侧各15公里,跑道端外各20公里所合围成的矩形区域。具体覆盖以下区域:市辖区三区所有街道和顺庆区金台镇、新复乡,高坪区江陵镇、擦耳镇、青居镇、东观镇、长乐镇、会龙镇,嘉陵区曲水镇、一立镇、世阳镇、双桂镇,蓬安县龙蚕镇、正源镇等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