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拍摄照片怎么导出(无人机拍鸟的危害不可低估)
无人机拍鸟的危害不可低估
谷国强
对任何事物都会有不同的声音,有不同的声音只要是理性的讨论,都应该受到欢迎。说得通俗一点:话不说不明,灯不拨不亮。通过讨论更容易理清事理,统一思想。就如我的《无人机拍鸟为何招人恨》引起的讨论,除了个别情绪化的之外无论是支持的,还是不那么赞同的,都基本做到了就事论事。 我赞同以事实为根据的讨论,如一位读者朋友反映:“去年冬天,我们这里添加了30多架无人机拍摄大雁群和灰鹤群,还有上万只鸟浪。去年在冰面拍到死亡的大雁比往年都多,还有被无人机撞伤成为孤雁。无人机掉落时有发生。无人机门槛低,使用简单,价格也不高,如果有关部门不加强管理,迁徙的鸟群就要遭殃了。尤其是迁徙的候鸟,它们的鸟群中带有很多的幼鸟。长途飞行几百乃至上千公里,停在一个湿地需要休息和补充体力,一旦被惊飞,飞行的路上不堪设想。” 我特别赞同这位读者朋友的论述,因为这也是我在近年来所观察到的。凡是有较频繁无人机拍鸟的大型迁徙驻停地,在迁徙期或迁徙期过后,都会发现较多的落单的孤鸟和死鸟,而它们中大多是幼鸟和低龄鸟。近几年这种情况日益增多,很说明问题,正因为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才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引导公众树立文明观鸟、拍鸟理念,不得追逐惊扰野生鸟类;除科学研究等特殊用途外,严禁使用无人机拍鸟。” 或许有些人对鸟儿还不太了解,其实迁徙候鸟长途飞行哪止几百乃至上千公里,而是几千公里甚至几万公里。比如在大连繁殖的黑脸琵鹭飞往台湾和福建、深圳沿海越冬,其旅程达数千公里,而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堪察加半岛繁殖的白尾海雕飞来大连和日本北海道越冬,行程也近一万公里,而在美国西海岸繁殖的红颈滨鹬飞往澳大利亚海岸线越冬,行程更是达一万多公里。有些鸟类在迁徙中只在少数地区短时间驻停,补充体力,而如果在这短时间的觅食期受到干扰,会使其体力难以恢复,结果只能半途夭折。比如红颈滨鹬,它们从澳大利亚起飞,中途不停歇直飞抵我国辽宁省丹东市东港湿地和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湿地,此时它们的体重已经减半,经过约半个月的觅食补充后,恢复体重又直飞至美国西海岸繁殖地。在这唯一的中途补充体力中,如果受到干扰,会造成大量的鸟儿因体力不支而中途掉落入太平洋中。而大天鹅在迁徙途中,往往会只做一两天的驻停觅食,在这么短的驻停期,如果受到干扰,后果可想而知。而对于尚未成熟的幼鸟和低龄鸟儿,这种后果更加严重。由此,我说无人机拍鸟招人恨,一点都不夸大其词,而是现实危害。 有支持就有不那么支持甚至反对的意见,但却是理性的讨论。如一位读者朋友留言:“我的一点想法,赞不赞成可以讨论不对人。拍鸟的人对鸟的影响是最大的,一般人根本找不到鸟,他们哪个不是想尽办法尽可能离鸟近一些,这和无人机无关,没有无人机他们也有别的办法,想真正的保护鸟就把那些和拍鸟的利益都打击掉,鸟网上的哪个没去过鸟棚拍摄,哪个不是去鸟点拍的照片拿出去显摆,所以真正爱鸟就是不去打扰,不看不拍,用无人机和用相机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拍风光的毁了多少我们的名山大川,一张照片开发了多少景点,所以不打扰也是一种境界,不是什么人都有,我们也不是圣人。不要说自己没打扰到,只要你去找他了就是打扰,这和距离多远没关系。” 对上面这位读者朋友的意见,我有许多是赞同的,比如网上热议的“拍鸟大爷”现象,就渐变为贬意词,虽然他们不似那些为了名利的“摄影家”,为了获得大奖而丧心病狂,但也对鸟儿造成了一定的干扰。鸟棚拍鸟也曾经嚣张一时,而诱拍现象至今未能杜绝,而且方兴未艾。对《鸟网》上展示的一些“作品”我也极度反感。我是最早的《鸟网》注册会员之一,多年前被聘为“高级顾问”,至今仍是。我对《鸟网》有很深的感情,但这并不左右我对一些不良倾向的反感和反对。但我觉得将《鸟网》所有会员都说成为“哪个没去过鸟棚拍摄”,显然以偏盖全了。至少我从未棚拍过,我熟悉的许多老鸟类摄影人也未去过。而且我所在的护鸟团队,最低要求就是抵制棚拍,并且打击棚拍。 我也赞同这位读者朋友关于一张照片开发了多少景点,毁了多少名川大山的认知。的确,同样是一张照片毁了多少个候鸟越冬地和鸟类繁殖地。但拍鸟无过,拍鸟有利于增强全民的自然认识,有利于培养人们的爱鸟意识,但原则是要文明拍鸟,以不干扰鸟儿为基础。我不是为拍鸟辩解,因为我不是拍鸟人,我是自然观察人。我“拍鸟”大多在候鸟观测站,在那里不对鸟儿构成干扰。我最难以苟同的是这位读者朋友“用无人机和用相机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的论述。不说许多观鸟人仅仅远远地用望远镜观鸟,或者远远地留下观察影象,不对鸟儿构成危害,即使久被垢病的“拍鸟大爷”近拍甚至诱拍,对鸟儿的危害也很有限,而无人机拍鸟的危害如前面所述,它不仅造成了部分鸟类受伤死亡,甚至可能危及到一个候鸟种群的安危。这怎么会是五十步笑百步呢? 对无人机拍鸟的不良风气,有的读者朋友做出了自己的选择:“道貌岸然、夸夸其谈的大有人在!我当地一个所谓的爱鸟人士用无人机拍天鹅被我拉黑!”有的读者朋友提出了建议:“对无人机拍摄野生动物的行为亟待立法规范,应当严格限制。同时,对无人机拍摄的照片和视频用于媒体宣传的,要严把审核关,绝不允许让惊扰野生动物的视频镜头和图片作为新闻面向社会民众展示宣传!”这都是正能量的体现。毕竟如今的国人的自然生态保护意识日益提高,凡是有社会责任心和道义的人,都会对不良社会现象表达愤慨。而那位认为“因为说的人没有无人机”的读者朋友就如我的回复:“你觉得现在有买不起的?”现在所谓的无人机真的便宜,只要想玩,真没有多少人买不起。买不买,用不用在拍鸟上,是社会责任心与道德水平的体现。我赞同那位读者朋友的建议,国家必须对无人机拍鸟现象深入调研,尽快立法,不能让这种危害生态安全的行为继续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