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凤凰机场扩建工程(无人机飞进机场净空区 一男子被铜仁凤凰机场警方行政拘留5日)
记者2日从贵州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获悉,近日,一男子因在机场净空保护区操控无人机飞行,被铜仁机场公安行政拘留。机场公安部门提醒:严禁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放飞无人航空器,被发现会面临追责,造成严重后果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0月19日14时40分,铜仁凤凰机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某航班机组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松桃县苗王城景区发现有无人机飞行,有可能干扰正常航班运行。接报后,铜仁机场分局迅速出警,在苗王城景区观光茶海停车场内将放飞无人机的行为人及无人机控制,随后将操作无人机的男子传唤至铜仁机场分局进行询问。
经查,该男子在松桃县苗王城拍摄风景宣传片,为取景区全貌使用无人机升空拍摄。但并无操作无人机飞行相关资质,此次飞行也未至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及民航部门申请、报备。
最终,因该男子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私自放飞无人机的行为扰乱了机场秩序,被铜仁机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并对其违法使用的工具无人机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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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国内多个机场净空保护区屡屡遭遇“低慢小”航空器入侵,无人机频繁升空成航空安全“杀手”。针对无人飞行器频频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公安部和民航局分别制定法律、法规,并严密防范措施,严格处置要求。
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49条规定,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违反条例规定,由民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孟剑飞 来源:贵州都市报 编辑:武芮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