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无人机飞行审批手续(如何看待某『民航飞友』兼『无人机爱好者』使用无人机非法拍摄民航客机?)

谢邀!看到这么多朋友对此事表示应该严惩;对于这个观点我是赞同的。问题是怎么严惩?我么有什么依据来严惩事件中的主人公呢?!在下不是法务工作者,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并不了解。不过,作为一个民航从业者,我并没有在民航法规中找到明确的依据来规定或限制此类行为。

这其实也是我对这件事情的思考和看法:这件事透露出国民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淡薄,也透露出我国民航法律体系急需完善!

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体制的落后,这也是老生常谈,也并非一朝一夕更够彻底解决。相对而言,第二个问题更值得我们讨论。先来看一个例子:美国联邦法律分为50部,其中航空航天法律法规划归为第14部,或者叫Title14。Title14几乎包含了所有关于航空航天的法律法规。Title14又分为五大章节,其中除了第四章是关于航天以外,其他章都是关于航空的。而每一章又分为若干个Part。我们平时说到的121部,135部,61部,91部等等,就是这里所说的一个Part。这五章一共有多少个Part呢?答案是1399个!当然,其中包括了航空和航天两部分,此外还有部分Part是预留的。除去这些,大概有1100多部是现行有效的。(内容摘抄自公众号“飞行叮当猫”)

相比而言,我国的民航法规体系是怎样的呢?

根据法律的效力等级,从纵向层次上对民航法规体系可分为法律、行政法规、民航部门规章及国际条约。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定,其效力高于其它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民航最主要的法律是1996年施行的《民用航空法》,它规定了我国民用航空的基本法律制度,是制定其他民航法规规章的基本依据。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规定,现行有效的民航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共有27个,比如:《飞行基本规则》、《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民航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发布的规定。它在民航法规体系中内容最广、数量最多,现行有效的共有118部,涉及民用航空活动的方方面面,是民航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

1100 VS 118。这就是我国航空法规与FAA航空法规体系的差距!路漫漫,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技不如人!相反,我们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为什么?!美国作为航空发展先驱国家自1903年莱特兄弟试飞成功至今航空业已有113年的发展历史。而我国航空的发展时间只有他的一半。此外,超越一个行业是困难的,但是追赶却很快。我们需要做的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发展前进。

此外,个人认为目前限制航空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是行业内原有的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就像前几天虹桥机场发生的事情,如果多年前的大连事件能够很好地吸取教训,虹桥这件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为之前已经回答过,就不在这里多说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

我国对于航空事故(征候)的处罚为何如此严格? - Jacken 的回答

到这里,就到这里吧。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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