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蓝守护耕地绿 ” ——黄龙县检察院以诉前磋商赋能耕地保护)

近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圪台乡冯家塔小组某村民自2020年以来擅自占用耕地堆放渣石,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经过对该线索认真审查后,认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耕地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违法行为。在迅速对该案立案后,检察干警通过对现场进行勘察,询问知情人、运用无人机航拍、调取卫星拍摄照片图斑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经查该处堆放渣石持续时间长达两年之久,面积约1665平方米、堆放渣石约4000余方、违法堆放压占耕地2.8亩。

整改前

随后,黄龙县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对该案进行诉前磋商。在磋商会议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全面通报案件情况,与行政机关就整改期限达成磋商意见,现场签订了磋商意见书,力求协同发挥监管执法合力,确保整改恢复到位。

诉前磋商后,行政部门迅速深入案发现场,督促涉案当事人清运渣石,检察干警也多次到现场跟进监督,目前,堆放的渣石已全部清理,并按要求进行了复耕,被破坏的2.8亩耕地已恢复土地原貌,并达到种植条件。

整改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下一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耕地红线保护的监督力度,发挥公益诉讼对推进耕地保护治理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用好诉前磋商,提升办案质效,为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黄龙县人民检察院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内容页广告位一